没有资质的施工人签订的合同无效,但竣工合格可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案例简介】2009年5月8日,甲建筑公司经过招标与某市房产公司签订了《建筑施工合同》,后没有资质的张某与甲公司签订《承包合同》进行施工,完工后验收合格。现甲公司与某房产公司结算完毕后未支付张某工程款,张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工程款。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律师分析】法律禁止没有资质的施工人进行施工,但是在实践中没有资质的施工人施工的情况并不少见。本案中虽然张某没有施工的资质,但是已经实际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法院虽认定《承包合同》无效,但依然支持张某要求支付工程款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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